每年春天,3·15如期而至。2009年3·15活动消费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发展。“消费与发展”,就是树立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理念,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消费与发展”强调“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发展”在经济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维权”是扩内需促发展的重要手段。 那么,在今年消费者维权的过程中,大家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又是什么?
手机投诉问题再居榜首? 随着3G启动,新一轮换机潮即将到来,但从近期国内多个城市12315投诉热线所公布的结果来看,手机及其配件所带来的质量与服务问题已连续7年高居被投诉的榜首。虽然很多人认为其结果都是“山寨惹的祸”,但记者调查却发现,品牌手机与电池、充电器等手机配件一样有令人不满意的地方。 消费者马先生投诉反映,他于去年7月花800元钱购买了一款具有“导航”功能的“山寨”手机,原想在自驾时发挥作用,但使用不到两个月就故障频频,先是按键出现问题,找维修部修理过多次,随后就出现经常死机的情况,送修过五六次后换过一部新机,谁知今年春节期间这部手机又跟马先生较上了劲,不但导航功能在节日自驾时没派上用场,连通讯都成了问题,马先生实在忍无可忍,年还没过完就投诉到了工商部门。 对于目前市场“山寨产品”层出不穷的情况,记者近日咨询了市工商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山寨手机”都以“电池可以超长待机”来吸引消费者,其实这些手机都超过国家规定的使用功率,加之“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的‘山寨手机’都没有通过国家的入网检测、国家质检的检测以及3C认证制度的验证”,这些产品对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存在潜在的威胁。 虽然品牌机一直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在消费者中有着较好的口碑,但随着竞争的加剧、更新换代的加快,有关品牌机的质量问题而引发用户集体投诉的事件开始层出不穷。尤其是一些高达上万元的高端机器,其维修与配件令许多消费者头疼不已。 一位买了上万元品牌手机的秦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这些手机高达上万元,可还是单电单充,另外想配个座充和耳机,竟然跑遍了南宁都买不到。”秦先生气愤地表示,既然能买得起上万元的手机,他不在乎多花几千元买这些配件,可厂商显然没有认真考虑消费者的需求。 今年年初,广州发生一起手机爆炸致人死亡事件,引发人们对手机配件质量的关注。记者在南宁各大手机卖场里看到,手机电池的品牌种类较多,有直接标注为原厂正品的原装电池,有标注为适用某款手机的杂牌电池,也有仿冒原装电池的“冒牌货”,价格也参差不齐。 以诺基亚N81手机电池为例,在手机连锁店售价为320元,但在销售手机配件的小店里,装在塑料袋里的同款电池价格仅35元。杂牌电池的要价,根据电容大小略有不同,一般都在100元以内。据业内人士透露,在一些非正规商店,即使是号称“原装”的手机电池,也混杂着一些产自各种渠道的产品,实际品质很难有保证。对此,相关人士只能建议买原装电池。
《食品安全法》能否保卫天大的事? 一部关乎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法律——食品安全法,经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四次审议,终于在2009年2月的最后一天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将于6月1日起施行。至此,老百姓“吃饭问题”这一“天大的事”,终于有了法律保障。 确实,在生活中,不少消费者有过买到不合格食品的不愉快经历。家住南宁七星路的市民王雅青曾经在一家大型超市买了一袋核桃仁,回家开袋一尝,核桃仁有一股哈喇味。王雅青要求超市退赔,超市却以王雅青不能出示购物小票为由拒不承认,不予退赔,经再三交涉,加上食品外包装上仍然保留着超市加贴的价格标签,超市才同意补偿与问题核桃仁等价的商品。 住在纬武路的李西林今年春节前在一家菜市场买肉,回家才发现肉已经发臭,返回去与卖家理论,卖家坚称“肉就是这个味”,拒不退货。“非常气愤,大过年的买回一块臭肉,还受了一顿恶气。”李西林说。 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将让消费者远离不合格食品引发的“窝囊气”。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 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将被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全国营养学会专家杜慧真表示,《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食品行业的监管力度,涉及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都被涉及,而且出台了严厉的处罚措施,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会垮台、会倾家荡产,监管部门失察的,面临的将是问责、掉“乌纱帽”。可以预见,食品安全法框架下,每个环节都将守土有责,把好食品安全防线。 三鹿事件发生后,其广告代言人一度受到舆论的围攻。舆论认为,很多消费者是出于对明星的信赖而购买三鹿奶粉的,现在三鹿出了问题,代言明星就应该承担部分甚至很大的责任。而此前“藏秘排油”减肥茶、“蚁力神”保健品等食品代言也曾引发不小的争议。但由于法律的缺失,代言不合格食品的明星、名人,也只是承受道义上的谴责,而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但《食品安全法》实行后,这一现象将被叫停。食品安全法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明星、名人代言食品广告就要慎重考虑、理性选择,不能再干“给钱就说好”的事了,否则一旦所代言的食品出问题,不仅自己的社会形象将受损,而且还可能面临其他方式的处罚。 南宁一家会计师事务师的会计师刘易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食品安全法的出台,纠正了很多食品领域的混乱认识。按照法律规定,蒙牛特仑苏添加食品添加剂目录以外的OMP,虽然不会致癌,也是违法行为,“也应该实行召回,而这正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应有的姿态和选择”。
网购维权成老大难? 时下,网络销售平台发展迅猛,其便捷的购物方式也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变身为“网上买家”。与此火爆景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由假冒伪劣商品、霸王条款、随意曝光买家隐私等引发的消费纠纷与日俱增,由于网购市场监管缺乏具体的相关政策,消费者维权困难重重。 去年12月下旬,陈先生在某网站一个叫“九天之城”的网店里,花68元购买了一条原单牛仔裤。付款后,陈先生发现,裤子面料与在网上看到的差异较大,材质也 不太好,吊牌显示的面料和标签显示的面料也不一致,先后两次向店主提出退货要求,但均遭到拒绝,并称如果要退货,除非陈先生能拿到厂家、商场或者其他权威机构这款牛仔裤不是原单的证明。 多次交涉无果,陈先生既生气又无奈。他在该网店留下了一条差评。几天后,店主公开了陈先生用于收寄牛仔裤所留的姓名、手机号、工作地址、邮编、工作单位及所在部门等个人私密信息。 为退换牛仔裤被公布隐私资料一事,陈先生多次与该网站客服人员取得联系,但对方均明确告知说,对退换货要求,要靠买卖双方自行协商,他们无能为力。对私自曝光买家隐私资料之情况,如果认为侵权,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他们更是无能为力。随后,陈先生还通过12315等电话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但均被告知难以介入。 目前,陈先生已咨询了律师,准备起诉这家登记地址位于浙江杭州的网店店主。 网购维权难点之一就在于,网上开店的门槛非常之低,记者调查发现,一般网店卖家只需向网站提交一份身份证即可至于所售商品,网站很少介入干涉。对自家的商品,卖家往往利用图片、文字等进行夸张描述,极尽吹捧。而买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主要依赖老买家的评论。对差评较多的商品和卖家,买家往往少有理会。因此,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一些卖家开始作弊,假买假卖,留假评论,增加等级和好评率。 据了解,为减少购物纠纷,目前虽然淘宝网等电子商务网站推出了类似支付宝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买家可先当场验货再付款,但由于当场验货不可能完全查出问题,双方的交易纠纷仍是呈高发态势。特别是卖家曝光买家隐私问题,成为网友讨伐的新焦点。 此外,一些运营网站新近还推出了保证金制度:如果卖家交纳一定保证金,他们就可以授予卖家一个认证标志。如果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向运营网站投诉,网站会先行赔付,等问题解决后网站再向卖家结算。为鼓励卖家加入,运营网站往往会推出搜索排名靠前等激励措施。但这些措施,均为市场自发调节形成,虽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推广效果和执行效果,但因为缺乏来自官方的规范和制度,力度有限,消费者要维权,仍是困难重重。 记者在一个有90多人的网购QQ群内做的一个不完全调查显示,目前有超过90%的淘宝迷都遭遇过质次价高、假冒伪劣、退换货困难等购物问题。一旦出现纠纷,买家往往只能单独向卖家交涉,但结果往往很难令人满意,最终只能自认倒霉,吃个“哑巴亏”。 “网络商店这一块儿,现在确实是个监管盲区,市场运行很不规范。”一位长期从事网购工作的业内人士表示,因为大多数网店的虚拟特性,与买家不在同一个辖区,一般网络购物维权都牵涉跨地域、跨领域问题,需要利用种种手段深入取证,工商部门目前还不能像公安机关那样进行调查。 为此,专家提醒广大网购迷们,为尽可能保证权益,减少损失,购物应该尽可能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注意网上网下甄别产品质量,切忌贸然付款。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完全可以依法将卖家及运营网站等相关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