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部门统计,目前南宁市电动车的保有量达到了40多万辆,电动车无序上路以及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让相关部门感到“刹车”的迫切需要。4月10日,南宁市公安局、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宁市环保局联合向市民发放《关于开展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专项行动的通告》。南宁市定于5月7日、5月15日、5月25日、6月23日、7月17日、8月3日,分别开展6次全市整治电动车集中统一行动。对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车进行严格查处,并对驾驶人交通安全行为依法处罚。 据介绍,南宁市将对整治超标电动车实施长效管理。4月2日至30日为宣传纠正阶段,对违法者主要以教育为主。凡违反规定者,由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商、销售商、车主和驾驶人予以教育、处罚。而从5月1日起,公安部门将严厉查处超标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以消除超标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面对即将展开的整治行动,各方人士也再度掀起了该不该禁限电动车的口水战:“禁电”派支持交警部门的决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电动车行驶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保车”派则认为,电动车方便又环保,生活少不了,因此不应该禁止限制电动车——
“禁电”观点: 交通安全新“杀手” 南宁城区内的多个大队一线交警都表示,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变更车道、抢行、超速行驶、闯红灯和乱停乱放行为非常普遍,加上电动车自身稳定性较差等因素,往往造成道路拥堵、交通秩序混乱。而由电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更是直线上升,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来自南宁市交警部门的数据统计显示,几年来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伤亡人数、财产损失呈逐年上升趋势。2006年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伤亡事故立案88起,死亡7人,受伤105人,;2007年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伤亡事故立案115起,死亡28人(占全年死亡数5.5%),受伤119人;今年1-4月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伤亡事故立案20起,死亡5人,受伤21人。 因此,不少人冲着这一点举双后赞成禁限电动车:“电动车特别是像摩托车的那种,速度快,好闯红灯,给行人造成伤害。”一位姓于的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而一位网名lin911的网友也在网上留言,支持“禁电”:大家在街上看到骑电动车的同志,有几个佩戴安全帽了?而且以电动车的速度,让它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它太慢;让它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它又太快。 喜欢在民族大道上散步的退休干部王先生更表示:“现在的电单车手缺乏交通安全行驶的观念,人行道也走机动车道也行,而且电单车重量轻速度快,经常开到身边了,还不知道,对我们散步的人有很大的影响。”原来王老先生就曾走在人行道上被从后面骑来的电动车撞了一下,虽然没什么大碍,但也被吓得不轻。与他相比,梁小姐就没那么幸运了:“我当时赶着上班走在路上,突然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电动车把我直接撞翻在地,结果我当天没去上班,直接去医院看伤了……”还有人认为:这些电动车没有入户也没有实名的登记,如果交通肇事后逃逸就更是后患无穷。所以,听说要限禁电动车,他们都纷纷表示赞同。
污染环境亦堪忧 “废旧电池已经成了我们一家人的心病。”谈起电动车,家住江南区淡村路的林女士这样感慨。原来林女士家三年前就买了电动自行车,但是“旧电池销售商不愿回收,我只能重新花500元钱购买了一只电瓶,但为如何处理废旧电瓶而犯愁,随便丢弃又怕污染环境,只能把废旧电池放在楼下杂物房里。” 记者从南宁市环保局了解到,废旧电池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范畴,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据估算,铅酸电瓶平均使用寿命为1—2年,按照每辆电动车使用4只电瓶计算,南宁市每年约有160万只废旧电瓶产生。 虽然国家于2003年出台《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通知,电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商须承担废旧蓄电池的回收责任,但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管理部门,很多厂家、商家只管卖不管收,废品收购站成了大多废旧电池的最终买家。记者以顾客身份走访了中华路上几家电助力自行车销售商,有的拒绝回收废旧蓄电池,有的表示折价后可以旧换新。曾经做过销售电动车的商家覃先生透露,商家不愿讲废旧电池回收后的去向,是因为其中有一定的隐情,个别商家以极低的价格回收废旧电池,转而以旧充新,卖给不知情的消费者。 而南宁市环保局负责人透露,目前南宁市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不容乐观,绝大多数经各渠道流失:“按规定,回收后的批量废电池应当分类送到相应资质的工厂,但广西目前还没有这种能处理的企业。”该负责人说。
电动车抑制公共交通发展 目前,南宁市正在大力推进轻轨项目建设和快速公交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定和落实对公交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希望通过对交通结构的调整,使有限的城市道路达到最经济、最有效率的使用。与此同时,以电动车为代表的新兴私人交通方式迅猛增长,必将对南宁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产生抑制作用,对南宁市的交通结构调整等交通政策和交通战略的实施产生较大冲击。因此相关人士表示:“对电动车尤其是超标电动车加强管控,是大势所趋。”
飞车、盗窃引发治安案件 据南宁市公安部门相关人员介绍,由于目前对电动车尚未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加上其自身防盗功能差,电动车已经成为犯罪分子盗窃作案的重点目标。近年来,南宁市几乎每天都有几十起电动车被盗案件发生。此外,违法犯罪分子钻电动车没有注册登记的空子,不时利用电动车实施飞车抢夺。车辆被盗后很难破案和追回,群众被飞车抢夺后警方很难查到作案的车辆,形成犯罪分子行窃偷车、利用赃车又实施抢劫抢夺的恶性循环,此类问题已成为当前南宁市的突出治安问题。 因此,有网友总结禁限电动车的三大理由:1、电动车已严重影响了南宁的交通畅通,汽车跑不动。2、电动车是城市交通事故的最大肇事者。3、电动车已经成为小偷下手的肥肉,“禁电”后小偷就没有市场了。
“保车”观点: 便民出行的好工具 “我住在城西,上班在城东,公交车最晚23点就收班了,现在就是骑电单车回家的,又方便又省钱,没有电单车,我下夜班后怎么回家啊! ”骑着一款漂亮的粉红色电动车,林小姐其实对禁限电动车后如何上班很发愁,“我这个电动车肯定超标的,不是说百分之九十都是超标的吗?” 电动车族刘先生也认为:目前,有的市民还无法在家门口附近就能乘坐公交车,有的地方虽然有车,但发车的间隔时间太长,乘坐不方便。在现有公共交通设施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就单方面地作出这种硬性规定,禁止电动车进市区,这没有考虑到方便市民出行的需要。
“一刀切”让人损失不小 市民赵先生说,他买第一辆电动车时,街道上已有市区内禁行电动车的标志。但他发现电动车照样有人骑,就多买了一辆车。此后一年多,因上学的需要,他给女儿也买了一辆。 在赵先生看来,以前对电动车上路,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一方面是使用者的不懂交规、素质不够高;另一方面则是执法部门执法不严造成的。 因此,有电动车销售商指出,如果执法部门管得严,超标的电动车不会出厂、不会出现在正规的销售店,如今就不会出现如此多的超标车。还有市民认为,是有关部门开始时管理不善才导致电动车无序增长的。赵先生掰着指头说:“我那辆电动车的单价是1680元,我爱人和女儿的电动车均在2000元以上。如果禁止电动车上路或者超标车上路,而不采取什么补救措施,我们至少损失6000元。”作为工薪阶层,6000元是他几个月的收入。 虽然有关人员指出,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如果商家没有把车的真实情况告诉消费者,造成现在不能正常使用这辆车,消费者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家进行索赔。但市民某女士对上述解释认为“可操作性不强”。首先,消费者在购买超标电动车时,不可能对双方当时的谈话进行录音,这便引发商家和消费者谁担责之争,此事即使闹到法院也解决不了;其次,即使能确定谁担责,面对庞大的损失,消费者和商家几乎都是输家。 在论坛上,网民也是议论纷纷。一位网民认为,电动车不符合标准不是老百姓的错,更不能让老百姓买单。交通秩序不规范不单单是电动车造成的,汽车过度的发展是交通压力的主因。如果不加大限制汽车过度发展速度,交通压力会越来越大,汽车、电动车都要有所限制的发展,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素质,以缓解交通的压力。
节能节约受欢迎 “电单车节能环保简便耐用,老百姓用得实在,我建议政府出台法规规范电单车的使用,而不是一禁了之。”有市民在接受采访时,发出了这样的呼声。 一位署名剃刀的网友写道:电动车低污染是节能减排的最佳选择,汽车都开始油电混合动力了,无锡的“的士“都改成电动的了,电动车本身没有错,之所以现在怎么乱,是因为政府一直没有对电动车进行规范化管理,给电动做证、上牌、划道才是解决之道。可现实是电动车都出来好几年了却都没有一个城市有这么做的,只是一味的禁行,这太伤老百姓的心了,要禁的话就一开始就不该让电动车厂生产和销售,可现在的事实是工商税务赚了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的钱后,交警又在路上罚款赚骑车人的钱,老百姓为什么总是在当冤大头? 细心的南湖小区退休干部陈先生算了一笔账:电动自行车充电一次,用电量不到1千瓦小时,可行驶50公里左右。按南宁市最高电价0.594元1千瓦小时计算,也不到0.6元。而乘坐公共汽车需等车、转车、乘车的时间少则几十分钟,多则1小时以上,费用一天最少4元,多则6元以上,成本是电动自行车的10倍以上。他也认为,电动自行车是老百姓的最佳选择。
“限速20”值得商榷 谈及“禁令”对南宁电动车销售商的影响,销售商赵先生说:“这恐怕是一场灭顶之灾!”而销售商黄女士站在自家的电动车销售店也一脸愁容:“从4月2日到现在,10天里我只卖掉三四辆车。往常一天就可以卖四五辆。”隔壁的店主邓女士显得更为焦急,因为这些日子她的店一辆车也没售出。记者注意到,中华路一带的店铺,大都一改往日的热闹景象,冷清了不少,不少商家正盘算着未来的出路。 赵先生认为,国家在1999年出台了相关标准,但随着时间推移,其中一些标准是否合适值得探讨。比如,当时国家要求电动车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时速20公里是什么概念?可能还不如人力自行车。现在肯定会有人觉得不合适”。记者走访时发现,销售商普遍赞同这一说法。一家“大陆鸽电动车专卖店”的老板称,如此限制时速,电动车就变成了鸡肋——不用可惜,用了不满意。 再比如,市场上电动车的电池,前几年多为36伏,现在大都是48伏,最近还出现了60伏甚至是72伏的。每增加一个等级,电池就多一节,而一节电池就有4公斤重。赵先生曾测量过,一辆36伏的电动车,其重量就已接近国家标准。“如果电池节数增加,肯定要超标”。他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相关标准进行完善和调整。 |